英国移民法律资讯 · 2026年8月更新
Paragraph 297修订解读:英国儿童永居规则真的收紧了吗?
Home Office已将此次Paragraph 297修订明确定性为“clarification”(澄清),核心并非收紧儿童永居政策,而是进一步明确:另一位父母是否持有英国limited leave,将决定儿童是走通常的家庭同步定居路径,还是需满足serious and compelling reasons的特殊例外。
英国Home Office近期修订了《Immigration Rules》Paragraph 297,涉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英国永久居留(Settlement)的条件。值得注意的是,Home Office在官方《Explanatory Memorandum》中将此次修订明确称为 clarification(澄清),其目的在于使Part 8与Appendix Children的规则保持一致,而不是引入一项全新的儿童永居政策。
儿童定居的基本逻辑:与父母同步取得永居
要理解这次修订,首先需要了解英国儿童定居制度长期以来的基本逻辑:一般情况下,子女会与父母中较晚符合永居条件的一方同步取得永居。换句话说,子女通常不会仅因为父母其中一方已经取得ILR或成为英国公民,就提前单独取得永久居留;如果另一位父母仍持有limited leave,子女通常需要维持临时居留身份,待该父母符合定居条件时再一同申请。
举一个实务中比较常见的例子:丈夫先以Skilled Worker身份来到英国,妻子和孩子晚一年才以dependant身份入境。五年后,丈夫已经满足永居条件并申请ILR,但妻子由于在dependant签证下实际居留尚未满五年,仍需要继续持有有限期签证。此时,孩子通常不能仅因为父亲已经获得ILR,就立即提前申请永居,而是一般应当与尚未达到定居条件的母亲保持身份同步,在母亲符合永居条件时一同申请Settlement。
因此,上述处理方式并不是此次Paragraph 297修订后才出现的新限制,而是儿童定居制度一直以来的通常做法。本次修改真正澄清的是另一类特殊情况:当一方父母已经在英国定居,而另一位父母没有英国limited leave,也不会同时获得limited leave时,儿童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基于特殊情况直接取得Settlement。
旧版规则的模糊地带
旧版Paragraph 297(f)规定,如果一方父母或亲属已经在英国定居,并且存在 serious and compelling family or other considerations,使儿童继续留在英国境外并不理想,同时已经为儿童作出适当的照顾安排,则儿童可能符合定居条件。由于旧条文将父母、亲属及特殊家庭因素放在同一款中,对于另一位父母仍持英国limited leave与完全没有英国居留许可的情况,区分并不十分清晰。
新规则如何进一步明确
新版规则对此作了进一步明确:如果另一位父母仍在英国持有或正在获批limited leave,通常继续适用子女与该父母同步定居的规则;而当另一位父母没有、也不会获得英国limited leave时,才需要进一步考虑是否存在 serious and compelling reasons,足以使儿童作为例外直接获批Settlement。
例如,一方父母已经取得ILR,另一方父母长期居住海外、没有英国签证,而孩子因严重的家庭变故、照顾安排或其他特殊原因,需要到英国与已经定居的父母共同生活。在这种情况下,案件的核心就不再是普通的家庭成员同步定居,而是能否证明存在足够严重且令人信服的理由,使孩子应当直接获得永久居留。
条文结构的调整
此外,新版规则还调整了条文结构。旧版Paragraph 297(f)同时提到“parent”和“relative”,新版则将近亲属照顾儿童的情况单独列入Paragraph 297(g),使父母团聚与近亲属照顾两类申请在法律结构上更加清楚。
对申请人的实际影响
因此,从Home Office的官方立场来看,此次修订并不是改变儿童应当何时取得永居的基本原则,而是将长期以来的处理逻辑更明确地写入《Immigration Rules》:如果另一位父母仍持有英国limited leave,孩子通常与该父母同步取得永居;如果另一位父母没有英国limited leave,则需要根据Paragraph 297审查是否存在足以破例授予定居的特殊理由。
对申请人而言,这次修订最大的实际意义,不一定是申请条件突然变得更严格,而是旧条文留下的解释空间进一步缩小。处理儿童Settlement申请时,除了确认一方父母是否已经settled,还需要先判断另一位父母是否持有英国limited leave,再决定案件属于通常的家庭身份同步路径,还是可能进入Paragraph 297所规定的特殊例外。
本文基于英国Home Office公开发布的《Immigration Rules》Paragraph 297及相关Explanatory Memorandum整理分析,仅为一般法律资讯,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。如您的家庭情况涉及子女Settlement申请,建议尽早咨询专业移民律师。